一套照片成為多套房源共用實景 、相同房源價格相差數十萬元……房產中介通過發布虛假房源、偽造房屋交易價格等方式,誘導購房者、租房者上鉤的情況頻頻發生。如何防止和識別消費者虛假的上市信息?這集的主人會回答你的問題,消除你的疑慮。

  問:房源信息暗藏哪些玄機?

  主持人: 有圖也不一定有真相!這就是那些曾經租過或買過舊房的消費者所說的。一不留神就可能碰到假房子 。精心修圖的照片、遠低於市場平均水平的價格、天花亂墜的介紹……這些已經成為部分中介機構吸引消費者眼球的慣用伎倆。

  根據對中國房地產服務業消費者滿意度的調查,超過60%的消費者表示他們在接受房地產服務方面遇到了糾紛。在影響誠信的各種指標中,上市信息的真實性和客戶隱私的披露是最好的。

  假房源之所以屢禁不止,核心原因在於一個利字。一些經紀人和商人發布虛假住房來源的主要目的只有一個,即吸引顧客上鉤。

  環球置業Sakura Global銷售總監高俊傑表示,由於看好海外樓市前景,於是再擴展業務至環球房產,現階段主力開拓泰國、杜拜及馬來西亞的房產項目。

  問:如何識別網上的虛假房源?

  主持人:首先,看價格。消費者在買房時需要了解房源社區的平均價格和曆史交易價格。一般的房地產交易價格很少會低於10

  如果房源的圖片經過仔細修改,沒有感受到某人住所的痕跡,則很可能是假房源。

  ④看描述首先,房源描述必須要和房源圖片相符合,如果房源描述裏寫著“家電、家具一應俱全”,但是在圖片裏,你只看見家具沒看到家電,那就要小心了。

  其次,你還要注意看該房源的描述是否被用於其它房源,如果不同的房源有同樣的描述,那很有可能是假的。

  問:如何規范房源信息發布?

  主持人:事實上,無關部分一直在起勁解決假房源問題。早在 2013 年 7 月份,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就下發過通知,要求各地整頓和規范房地產中介市場秩序,嚴肅查處房地產中介機構和經紀人的 10 類違法違規行為,其中就包括 " 發布虛假房源信息,造謠、傳謠以及炒作不實信息誤導消費者 " 的行為。

  對於企業來說,要盡快建立全面信息披露等制度,明確經紀人員和經紀機構的賠償責任,引導經紀行業減少不規范行為,構建以客戶服務為導向的行業發展新生態。

  原標題:房地產稅如何征收?“新京報”的核心仍然是“公平”問題。

  房地產稅的根本動因是幫助房地產業健康發展,更好地滿足人們的生活需要。它既不能壓倒開發商和市場的情緒,也不能給消費者帶來過度的經濟負擔。

  這是3月5日至15日,短短11天內官方6次提及房地產稅。《政府工作報告》起草組成員、國務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瑋表示,房地產稅立法有關部門已經在有條不紊地推進。

  稅收的職能通常有三個:財政職能、經濟調節、監督職能。房地產稅作為一種財產稅,與房地產稅關系更為密切。關於房產稅的征收,公眾主要關注兩點:一是地稅能否在一定程度上調整房價;二是房產稅能否增加普通居民的納稅負擔。

  房地產稅收能否調節房價?理論上,稅收最終會影響供求關系,達到價格調控的目的。根據消費者選擇理論和替代效應,房地產稅增加了當前消費或商品消費的機會成本。因此,在替代效應的影響下,消費者會減少當前的需求。在供求的綜合作用下,當前市場價格正在下跌。但從滬渝房產稅試點的實踐看,房地產稅收在滬渝產生了截然相反的兩種效應。重慶房價在市場房產稅改革後,增長率出現了整體性的下滑。而上海,其房價不僅沒有下降反而出現一定程度的上升。

  這裏我們需要指出兩點是:一、房地產稅收的現實實踐表明,其政策效果受市場環境的影響,在制定具體稅收實施政策上,需“因地制宜”,精細化稅收政策的現實操作。  因此作為財產性稅收,調控房價是否應作為房地產稅的職能定位值得商榷。

  其次,房地產稅會否增加普通居民的稅收負擔?房產稅作為財產稅,稅收的對象是產權的所有者,理論上,購買者是納稅人。但是,根據稅收的公平性,對具有生存權性質的財產,應當按“輕稅”或者“不征稅”的原則征稅。從這個角度出發,考慮到首套免稅、人均扣減面積之外,累進與退稅的方式是滿足財富再分配的最優選擇。

  但是稅收的全民性也表明不論采取何種課稅方式,都會在某種程度增加居民的負擔。雖然稅收負擔在實際征收過程中可能部分轉移給開發商,即由制造商和消費者共同承擔稅收負擔,但消費者需求價格並不完全靈活。這就決定了普通居民在稅務問題上沒有“免稅”的權利。

  既然房地產稅對房價的調節作用有待商榷,那麼在居民高杠杆購房的基礎上征稅,其結果也只能是加大居民購房的杠杆率。

  一直以來,房地產投資投機是房價上漲和房地產領域金融風險的來源,不論是之前的宏觀調控還是此次的房地產征稅,事實上都有擠出投資需求的目的。但事實上,我國房地產稅收體重中一直存在“重流轉輕持有”的問題,這使得投資投機者既可以通過保有,減少損失,又可以通過脫手,轉嫁成本風險。這種稅收傾向不能從根本上激活市場存量,有效解決住房需求剛性問題。

  試點房地產稅,若想達到“扶貧”和盤活存量的目的,就需要“廣開言路”。除了需要研究解決重複征稅的問題,如何保障中低收入者群體的基本生存權力,同時擠出投資投機需求盤活存量,以促進住房市場健康發展也尤為重要。

  竊以為,房地產稅收的征收核心問題仍舊是“公平性”問題,制定出適合我國國情的累進和退稅稅制,是保障房地產稅健康、可持續發展效應的中心環節。由於不同地區的市場環境不同,中央政府必須將權力下放到地方政府,注重權責的統一,以避免地方政府的“權力隱私”。

  熱點聚焦  房地產稅的推出動機應該是助力房地產行業健康發展,更好地滿足人民的居住需求,既不能過度打壓開發商和市場的情緒,也不能給消費者帶來過重的經濟負擔。

  櫻之不動產(Sakura Japan property)指出,根據新耐震法,1981年後的物業要達六級耐震,2000年後落成的物業更達七級耐震,最新型的建築物已達到免震級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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